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如何教導孩子優質的性愛觀

今天週三進修安排一場性教育-如何教導孩子優質的性愛觀,邀請彩虹愛家協會的江淑華老師主講,介紹青春無悔這套教材的內容與實施過程,讓老師體認學生需要一份全人的教育,在生心理發展及智慧品德與情緒的發展上都需要被教導,認識真愛與性愛的差別,認識性病與未婚懷孕影響了自己的未來與夢想,在青少年的徬徨好奇及無知之中,非常需要及時給予他們正確的優質的性愛觀與人生價值的追尋!


2012年2月26日 星期日

感謝衛生保健組志工到六年級各班作口腔衛教

衛生保健組志工媽媽們自上學期起,陸續到各年級各班做貝氏刷牙法的口腔衛教,為了讓孩子們養成正確的刷牙方式,能有健康的一口好牙!感謝她們的辛勞付出!


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菸害防治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解釋令

行政院衛生署令 署授國字第0990701200 號
「人行地下道」為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
所」,應予全面禁止吸菸。
一、 查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規定:「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
場所,……。」。所謂「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係指供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使用之室
內場所,又「室內場所」係指屋頂(或天花板)及其四壁以隔板或其他遮蔽物隔間,有礙外
部氣流流通之建築物內部空間。
二、 按「人行地下道」,係設置於路口,供行人經過與活動之處,以解決在地面人車爭路的問
題,其使用對象為不特定人均能進出,且為有礙外部氣流流通之建築物內部空間,核屬菸害
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所稱「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應予全面禁菸。
如人行地下道所在場所係附連於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規定之禁菸範圍者,
應依各該相關款次規定全面禁菸。

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

流行感冒與腸病毒防治衛教宣導

利用休業式集會時間,衛生組宣導近日流行的感冒與腸病毒,希望小朋友要做好保護措施,不要用手搓揉眼耳口鼻,要常洗手,身體要注意保暖!新年到要協助家人做大掃除工作,維護居家環境衛生及煥然一新迎新春!


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加強學生禁嚼檳榔之衛生教育宣導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
內有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行為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
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
按日連續處罰。
學校衛生法第24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得供售檳榔;未滿18歲學生不得嚼檳
榔,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應禁止其嚼檳榔

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一四年級進行健康檢查

健康中心今天舉辦一四年級健康檢查,一早志工媽媽就貼心的為小朋友鋪排厚紙板,怕小朋友赤腳會太冷,校長訓導主任都來關心場地安排是否O.K.!